工程案例|Case
污泥的处理和污水的再生利用
来源:东隆 日期:2014-05-05
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,应采用厌氧、好氧和堆肥等方法进行稳定化处理。也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置。
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级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,宜采取厌氧消化工艺进行处理,产生的沼气应综合利用。 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,可进行堆肥处理和综合利用。采用延时曝气的氧化沟法,SBR法等技术的污水处理设施,污泥需达到稳定化。采用物化一级强化处理的污水处理设施,产生的污泥须进行妥善的处理和处置。
经过处理后的污泥,达到稳定和无害化要求时,可农田利用;不能农田利用的污泥,应按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卫生填埋处置。
污水再生利用,可选用混凝,过滤,消毒或自然净化等深度处理技术。
提倡各类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经济合作和卫生安全的原则,实行污水再生利用。发展再生水在农业灌溉,绿地浇灌、城市杂用、生态恢复和工业冷却等方面的利用。
城市污水再生利用,应根据用户需要和用途,合理确定用水的水量和水质。
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必须充分重视防治二次污染,妥善采用各种有效防治措施。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前期建设阶段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,应进行充分论证。
为保证公共卫生安全,防治传染性疾病传播,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消毒设施。
在环境卫生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地区,应防治恶臭污染。
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机械设备应采用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,并符合有关噪声控制要求。
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泥,用于农田时不得含有超标的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。卫生填埋时严格防治污染地下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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